医保办是负责全院职工及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管理,并制定监督检查、落实本院医疗保险的管理措施,负责对医保患者对象的转诊、转院、特殊检查的审批,负责医疗保险政策的落实,协助市医保中心进行检查、监督、审核,积极宣传医疗保险制度,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与各级医保机构的联络沟通、协议签定;
(2)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3)配合医保机构病历抽查、审核及费用反馈;
(4)接待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的咨询、医保费用的查询;
(5)负责办理医保特种检查、治疗及药品的审批;
(6)负责办理由临床提出,主管部门签字确认后的医保转院手续;
(7)负责与物价部门的联络沟通;
(8)负责物价政策的贯彻、执行、解释工作;
(9)负责医疗收费项目的设置及医疗服务新项目的成本测算及申报工作;
(10)负责医疗收费的培训、指导、监管。
科室电话:862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