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7日  作者:  点击数:

根据甘肃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配送保障工作的通知, 确保我院使用的药品配送及时到位、价格合理、药品质量安全,我院将开展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内容:

临床全部医疗用药(西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

二﹑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

(一) 已入选《甘肃省基本药物配送备选企业名单》的企业。

(二) 企业信誉度好,合法经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三) 配送药品必须为甘肃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挂网(基药、非基药)目录中的药品,能够按照我院需求保障供应。

(四) 参选企业必须是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遴选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原件现场审核,企业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声明(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允许联合参加遴选。

(五)取得国家GSP证书的在甘肃省注册的药品批发企业,如以集团形式参加投标,集团下属企业必须是具有GSP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

(六) 配送企业有针对医院药品配送工作的运行保障方案和兼顾普药、短缺药、急救药的配送能力。能够准确及时(紧急供应,计划供应)将药品配送到位。

三、遴选评分标准

本次遴选工作由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相关管理科室在纪检等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综合量化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遴选配送企业,评分采用百分制,相关分值如下:

(一)销售业绩(25分):以参选企业近两年(2015年1月-2016年12月)销售额为准,按企业提交的纳税申报表(2015年1月-2016年12月)进行评价。(二)配送业绩(25分):以参选企业在兰州市内的配送品规数和药品送到时间进行评价。(三)药品品种(25分):以企业经营的药品品种、品规数量进行评价(含非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以及我省增补品种)。(四)药品质量保证(15分):能承诺确保药品质量。若配送假劣药品,我院将一票否决。(五)信息化水平(10分):企业拥有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并能向“甘肃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提供配送药品流通信息。

确定配送企业后在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官网公示三天,如无异议即可签订合同。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17 日—2017年2月21 日17:00时之前

(二)报名地点: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采购办 联系电话:0931-7849112

(三)医院网址:http://www.gskfzxyy.com

(四)递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1、药品配送申请书。

2、《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3、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及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说明。

4、企业仓储面积、设施设备、物流运输情况以及配送覆盖面、配送品种数的说明。

5、企业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声明(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企业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我院有权拒绝其报名。

五、注意事项:

1、本次遴选工作信息在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官网发布,请各药品配送企业密切关注。如因药品配送企业疏忽信息而造成的任何不良后果,我院概不负责。

2、参选企业有保证药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及具有覆盖企业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追溯的网络信息系统。

3、服务期限:12个月;在配送周期内,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依据《甘肃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配送企业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各相关部门对配送企业进行考核评估,并对配送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如在考核评估和督促检查中发现配送企业未履行配送合同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配送企业如已不具备按照合同供应药品能力或出现经营假劣药品以及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取消配送资格,且两个周期内不得再参加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遴选。

 

                                                               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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