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甘肃省康复中心采购艾绒片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8日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甘肃省康复中心对艾绒片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 GSSKFZX YNZB (2020)043

二、采购内容:

序号

物品名称

预算单价

(元/每片)

1

艾绒片

8.5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若供应商为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进口产品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隔物灸仪CAJ-210型,需使用原生产厂家统一规格耗材原因阐述:

我院拟对隔物灸仪耗材:艾绒片 进行采购,为了满足临床需求,需具备如下功能要求:1、灸大夫隔物久仪CAJ系列产品由深圳大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和子公司中山嘉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耗材 艾绒片也是中山嘉讯公司独家生产。其后续配件耗材艾绒片使用有统一规格的需要。2、在灸大夫隔物灸仪注册证中,组成里艾绒片与整机一同注册,如使用非原厂配件,则机器与耗材艾绒片的匹配度降低,耗材艾绒片与灸头面积尺寸不符,达不到治疗效果或发生病人烫伤的风险。同时耗材 艾绒片具有灸头自粘和皮肤自粘功能,此功能具有专利性,能够提升工作效率,不增加其他绑扎物品的损耗。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兰州诺维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六、公示起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5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

甘肃省康复中心采购办  0931-7849112

联系人:季月 150 9537 1182

七、谈判时间:2020年 12月 28 日11:00 分前(北京时间)

八、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康复中心十三楼会议室

九、谈判地点:甘肃省康复中心十三楼会议室

 

             甘肃省康复中心采购办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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