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甘肃省康复中心新区院区儿科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7日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新区院区儿科改造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GSSKFZX YNZB (2024) 01

二、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元)

控制价(元)

备注

1

新区院区儿科改造项目

197408.3

191015.10

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内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投标时提交的全部响应文件必须密封,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这些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2024228日至202435日止,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到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定西路53号

甘肃省康复中心采购办0931-7849112

联系人:祁老师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司资质(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资质复印件,以上资料均要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记录打印件(以采购公告发布日之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加盖公章)。

五、竞争性磋商时间、地点:2024312 9:00

甘肃省康复中心十三楼小会议室

甘肃省康复中心采购办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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