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督导省康复中心(医院)省级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2日  作者: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推动各地做好省级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工作,11月21日,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培训部朱美华主任到省康复中心(医院)督指省级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工作,省残联康复处一级调研员李琼、省残疾人康复学会赵文娟、省康复中心(医院)副院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

朱美华主任听取了中心(医院)儿科康复科主任对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查阅了中心(医院)培训档案等相关资料,对中心(医院)举办的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省级规范化培训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康复人才培养,提升康复服务专业化水平,强化康复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等工作进行了详细指导。她指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工作是做好康复工作的前提和重点,康复机构要严格按照《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做好康复服务工作;康复机构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只有通过闭卷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取得合格成绩后,才能上岗从事康复服务相关工作。中心(医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在下步工作中以《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为基础,不断加强对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规范化培训,提升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康复服务,切实增强残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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